| 建置日期:April 21, 2009 01:49 PM 附件: |
| 【】 「拒絕色師、杜絕校園性侵害」 |
人本、勵馨等團體發起連署呼籲立院本會期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近來校園教師性侵學生事件頻傳,立委黃昭順、黃志雄、江玲君、朱鳳芝和蔡錦隆今(20日)早在立法院舉行「校園性侵害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公聽會」,邀請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副執行秘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教育部訓委會常委、國立高中校長和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性平協會、全家盟、全教會等民間團體參加。 立委黃昭順表示,南部地區近來發生多起教師性侵害案,但涉及性侵的教師僅被停聘,停聘期間仍可支領半薪,且停聘期滿就可能恢復教職;因此,她提案修改教師法第14條,明定凡是涉及性侵害行為的教師,經過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者,應立即解聘,不得停聘。而教育委員會召委黃志雄公聽會上,也同意將法案排入本會期優先審理,以保護學生權益。 人本教育基金會從2005年到今年,一共受理了18件的校園性侵害案件,其中,16位性侵教師造成49名學生受害,卻只有9位性侵教師遭到解聘的處分。這樣的結果是因為大部分學校的教評會,都不理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解聘的建議,只決議予以停聘,也就是說,只要學校教評會的停聘決議被主管機關核定後,這些性侵害學生的老師們就可以不必上班,但是國家還要付他們半薪!而學校在事件發生時,通常都以「性騷擾事件」通報,等調查後發現是「性侵害事件」時,卻都沒有立即通報113,明顯違法。 因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呼籲,除了必須要修改教師法,明定只要是經過學校性平會調查性侵害行為屬實的教師,立即予以解聘,另外,教育主管機關更要積極督導學校落實性侵害通報和校安通報,如果發現隱匿實情與不通報的學校校長,則可以把他視為不適任的校長,得以暫停或免除校長職務。 為了保護孩子,維護校園的正常發展,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全家盟及性平協會等民間團體,也在公聽會後立即發起「拒絕色師、杜絕校園性侵害」團體連署(詳如附件連署書),將邀請更多的團體一起連署,要求本會期立即修改教師法,將性侵學生的教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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