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置日期:February 26, 2009 04:16 PM 附件: |
| 【】 會後新聞稿:老師性侵放假領半薪?!學生受害痛苦無人問-請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
20090225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老師性侵放假領半薪?!學生受害痛苦無人問 -請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今年短短不到兩個月時間,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已接獲四起校園導師性侵申訴案,除了一位被羈押中,其他三位都還在擔任教職,沒有任何人被解聘!(包括被羈押的老師) 因為大部分學校的教評會,都不理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解聘或不續聘的建議,只決議予以停聘,也就是說,只要學校教評會的停聘決議被主管機關核定後,這些性侵害學生的老師們就可以不必上班,但是國家還要付他們半薪!而學校在事件發生時,通常都以「性騷擾事件」通報,等調查後發現是「性侵害事件」時,卻都沒有立即通報113,明顯違法。因此人本基金會要求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不得核定停聘決議、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人本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今日上午在高雄市議會召開記者會,與會者有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監事吳美訓、全國教師會理事陳銘彬、立法委員黃昭順、高雄市議員周玲妏、教育部人事處陳惠娟科長、勵馨基金會張乃千處長、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總幹事林秀怡、高雄市心家長協會社工員毛文君等。以下是部分發言整理: 立委 全國教師會理事陳銘彬認為,個案沒被好好處理,有三個原因值得探討:教 評會有無採納性平會的認定事實與建議懲處;不適任老師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應予以解聘,教師的法律專業應要提昇;他希望教評會處理性侵老師時,應考量社會的觀瞻。 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所長蔡麗玲教授很氣憤地表示,校園性侵非個案老師的事,而是一整個校園文化支撐老師敢去做,而出事後教評會也會挺老師,她建議未來出事學校應公佈校名、並通知所有家長及學區里長,讓家長有市場選擇機制,她質疑教評會的做法難道要鼓勵老師性侵,放假領半薪嗎? 勵馨基金會南部辦公室處長張乃千則表示,他長期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委員的經驗是,專業委員們的建議常常不被教評會採用,他呼籲教育部肩膀要硬起來,好好處理。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監事吳美訓:我們家長拿錢去納稅,讓教育部花錢請老師來傷害學生?曾經有全教會代表跟我說,『性教育教也不對、不教也不對,家長要自強』,令人痛心!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總幹事林秀怡:教育部以為性別平等教育給學校做就夠了嗎?顯然不足! 高雄市議員周玲妏:曾有老師得躁症十餘年,但同事們包庇他,直到他拿刀殺人了,才被解聘。教學不力較不易認定,但性侵害性騷擾是容易認定的,應該解聘懲處。他曾聽聞某立委表示,目前修教師法的最大阻力是全國教師會。 教育部人事處陳惠娟科長對以上發言回應:去年已建制網頁提供學校任用教師前查詢,是否有違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六款者。未來修法把停聘拉出就可以直接解聘或不續聘,他呼籲社會各界,支持教師法修正案通過。 附註:本會願意提供「面對兒童性騷擾手冊」供民眾索取 修法、修制度、修學校認知,必然還是一條長路。但我們無法只是等待政府。我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讓所有的孩子具備更充分的知識與力量。所以,我們再版了『面對兒童性騷擾手冊』提供社會大眾附工本回郵索取。可來電 07-3856350 或是寄MAIL到 publish@h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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