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控訴…新聞稿20090107
協助維護和平秩序的人 反遭警察暴力毆打? 民間團體唱《我控訴》之歌 控訴國家暴力
1月7日上午,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司改會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我控訴…」記者會,控訴陳雲林來台期間的國家暴力。這起國家暴力發生在2008年11月6日凌晨,受暴男子江一德前往晶華酒店附近關切民眾的抗議活動,為了避免無辜的民眾與鎮暴警察發生推擠衝突,江一德與其他民眾主動手牽著手,以背對警察的方式站在警民中間,協助警方維持現場秩序,卻突然被警方從盾牌中伸出手將他拉進警察群中毆打,像是瞬間被吸進一個吃人的世界,不但被踢、被盾牌壓,最後還被警察用警棍從後腦杓用力打擊,鮮血四濺,才從盾牌中被「吐」了出來。整段過程都被清楚拍攝下來,網址:http://go2.tw/hef090107;或者只要上YouTube網站搜尋關鍵字「晶華酒店警察暴力」,就可以看到這段影片。一位協助維護和平秩序的年輕人,卻遭到這等國家暴力的對待,我們要問的是,難道陳雲林一來,國家公權力就變成攻擊力了嗎?
江一德說:「有很多人提醒我,從上一個案子的經驗來看,法官很可能會問我:『為什麼不在家裡看電視報導就好,為什麼要去現場?』我認為,當我們國家的主權被踐踏、被讓渡時,每一個台灣人都應該挺身站出來,而不是只待在家裡。我不知道,我會被打是不是因為我穿的衣服上有「台灣」兩個字。雖然兩個月後的今天,我的傷口已經看不出來了,但今天我也很有可能是坐著輪椅來提出告訴的──後腦受到這麼強烈的撞擊是有可能使我癱瘓的。我選擇站出來,是希望讓大家知道事實,而不要忽略、甚至默許國家對人民的暴力,不要跟鍋子裡快被煮熟卻不自知的青蛙一樣。」
民間團體、野草莓代表及聲援民眾共同演唱《我控訴》歌曲,控訴國家暴力,隨後進入法庭觀察。趕來聲援的民眾說:「我覺得,雖然流血的是江一德一個人,但警察那一棍,其實是打在我們每個台灣人的頭上!」人本執行長馮喬蘭指出:「這是『我控訴』系列的第三案,審判已經展開,但需要全民的監督與行動,讓公理不被掩蓋。」如果要參加「我控訴」法庭觀察活動,可以洽詢人本教育基金會02-23670151分機114。
《我控訴…》歌詞 (改編自王菲《我願意》)
政府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如影隨形 無聲又無息出沒我家裡 轉眼吞沒我在警察裡 我想要抗拒 特別是暴力 痛心到無法呼吸 恨不得立即控訴你到底 大聲地告訴你 我控訴為你 我控訴國家暴力 我控訴政府為陳雲林暴力 只要有陳雲林 國家就變臉去(台語) 對台灣人沒講道理(台語) 我控訴為你 我控訴國家暴力 我控訴政府為陳雲林暴力 我要告訴你 不准你送出去 我們的土地 我們的人權 我們通通生活在這裡 我要大聲控訴你 控訴你不准你 送出去
附件:刑事自訴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