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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蕭曉玲案大事記2007.11.12~2008.3.13

時間

事件

2007

11/12

台北市中山國中音老師蕭曉玲,為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反對北市一綱一本政策,公開狀告台北市長郝龍斌。

12/3

自由時報記者接獲中山國中家長投訴學校強制代購測驗卷,記者向曾任中山國中教師會長的蕭曉玲查證,蕭曉玲不但據實以告,還訴說了更多在北市執意推行一綱一本之下,學校教育遭受扭曲之情形,而該校氾濫的測驗卷就是典型的現象。

12/10

自由時報刊出中山國中強制代購測驗卷,並有班級積欠書商14萬元的測驗卷費新聞,新聞並以中山國中一張貼有測驗卷訂購明細的學生聯絡簿影本為證據。學校立刻查出蕭曉玲跟記者有過接觸,認定蕭曉玲為惡意爆料。

12/13

早上,學校出現家長會陳情書,指控蕭曉玲有上課遲到、播錄影帶、辱罵學生等不當行為

中午,在蕭曉玲未獲通知的情況下,督學指示學校召開教評會,決議以「教學不力」提報蕭曉玲為不適任教師,並將依法成立輔導小組以進入輔導期。

下午督學與數位家長會成員無預警進入蕭曉玲課堂查看

傍晚,中山國中正式發文教育局提報教評會決議,人事主任並持該決議公文要蕭曉玲簽收,並告知中午召開教評會她已被提報為不適任教師,並進入輔導機制。

12/19

上午蕭曉玲第一次針對被提報不適任案開記者會公開回應

下午學校發動部分學生去特定教室向記者「陳情」,造成當日學生反蕭擁蕭情感撕裂。

12/21

召開輔導小組會議,輔導成員共計10人,要求蕭曉玲上課不得談政治,也不能談一綱多本或一綱一本的問題。最後讓蕭曉玲在12/28開會前可提出一名人選加入輔導小組。

12/24

出現一封署明「中山國中教師陳情連署書」,強調蕭曉玲是不適老師,他們要跟蕭曉玲切割關係,並呼籲全國教師會與台北市教師會發表聲明跟蕭曉玲劃清界線。

12/28

學校取消輔導小組會議

2008

1/2

學校製作問卷發給蕭曉玲任教的18個班共約580名學生,針對蕭曉玲在問卷所列16項行為之表現,要求學生具名作答。問卷結果從未公布。

1/14

學校召開考績會,指控蕭曉玲十項罪狀,因為未具事證,因此當日提出異議再開一次會。

1/18

學校結業式

1/21

學校再次召開考績會,並由教育局督學親自坐鎮,改以四項罪名指控蕭曉玲,並決議記大過一支,同時當場發給蕭曉玲教評會開會通知書。蕭曉玲不服再提出異議聲明書。

1/23

學校召開教評會,復以八項罪名指控蕭曉玲,並決議以「行為不檢、未維護校譽且有損師道」解聘。

1/30

中山國中以公文通知蕭曉玲教評會解聘決議。

台北市教育局發給蕭曉玲,教育局將開會審議校方提報解聘之通知書

2/12

開學日

台北市教育局教師不續聘評議小組會議,認為校方所指「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事證不全,破天荒決議組成六人調查小組,進入校園進行調查。

2/13

中山國中部分家長會成員、二十餘名學生在學校內拉白布條要求蕭曉玲立即辭職,該活動消息稿是由台北市教育局傳真機發出。

2/14

教育局調查小組開始入校調查

3/13

台北市召開教師不續聘評議小組會議,破天荒對蕭曉玲案進行實質審理,未針對校方原始解聘理由進行審議,而依據自行調查之報告改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蕭曉玲。解聘生效日期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