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置日期:April 16, 2007 03:16 PM 附件:Download file Download file Download file |
| 【】 新聞稿-控訴彰化縣政府一綱一本違法-人本支持教師提告 |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2007.04.16 控訴彰化縣政府一綱一本違法 人本支持教師提告 一、 為什麼要提訴願? 國民教育法第8-2條明訂教科書的選用權在學校的校務會議(「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法律條文,卻阻擋不了執意推行一綱一本的政治人物;因此,我們只好依法提出行政爭訟,請求教育部撤銷彰化縣政府違法的「教科書選用試辦計畫」,以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並保障學生接受多元教育的權利。 二、 彰化縣政府哪裏違法? (一)選書是學校的責任和權限,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學校選書權限的委託或授權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可以授權,授權之後還必須公告。如果缺乏法律依據和公告程序,學校的授權行為就是無效的。 (二)由於學校的授權行為無效,彰化縣政府就不能合法獲得選書權限。因此,彰化縣政府公佈的「教科書選用試辦計畫」以及因此而確定的教科書版本並要求學校選用的行為,就是一個缺乏事務權限、越俎代庖的行為。也就是一個不合法的行為。 (三)彰化縣政府這個違法行為,侵犯了教師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教師法第十六條所享有的教師專業自主、教材自主的權利。教師可以利用行政爭訟程序來撤銷彰化縣政府實施一綱一本的「教科書選用計劃」,回歸原來法律規定的教科書選用程序。 (四)事實上,彰化縣此計畫,變相剝奪國民中、小學校選用教科書版本之權利及教師之專業自主權,致使教師無法於校務會議,參與學校選用教科書版本之相關事宜,有違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2規定。 三、 我們提告的對象? 彰化縣是我們第一個提告的對象,彰化縣已經強迫學校共同選用教科書。我們下一個提告的對象將是嘉義縣,以及接下來任何實施一綱一本政策的行政機關。 四、 誰可以參與訴訟? 所有任職於所屬國中小的教師,和有子女就讀的家長都有權參與訴訟。目前彰化縣、嘉義縣的國中小教師和家長都能立即參加,其他縣市的反對一綱一本的老師和家長則可以向人本基金會報名,預備即將來臨的訴訟。 五、 參與訴訟需要作些什麼? 以彰化縣為例,所有彰化縣的老師和家長都可以到人本基金會網站(www.hef.org.tw)下載訴願書和委任狀範本(附件一)簽名蓋章後,正本寄送教育部,副本寄送 最後,我們提出四點聲明: 一、 行政爭訟是人民對抗政府違法侵害人民權利的正當手段, 二、 敬請教育部接受訴願,並撤銷彰化縣之違法行政處分。 三、 一旦教育部未能撤銷彰化縣之行政處分,我們將繼續進行政訴訟。 四、 一綱一本違法明確,敬請倡議者回頭是岸。 附件: 一、 訴願書和委任狀範本 二、 彰化縣95.04.25府教學字第0950078430號函 三、 李建良,一綱「一本」與「多本」的憲法分析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教育基本法
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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