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日期:January 19, 2007 03:09 PM 附件:
     【】 新聞稿-校園「性侵害防治」極需加強-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屏東縣家長協會

                          聯合記者會新聞稿,96.1.19

 

校園「性侵害防治」極需加強

校方、教師、家長教戰手冊

 

本月16日隨著媒體披露高雄市某私立高中一名數學老師,利用工作之便,性侵害女學生報導效應的衍伸為了不讓少數孩子的悲劇,繼續被無條件地耗損,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分會認為有必要了解校園對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落實的真相,立即於17日展開對高高屏地區學生、學校輔導室、性侵害防治工作相關人員及教育局的訪談,邀請政府民間等相關單位共同召開「校園性侵害防治極需加強」記者會,就訪查結果呼籲教育局提出改善與加強,儘早還給學生一個身心被尊重的友善校園。

    記者會中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林夙慧律師表示,在法源上政府已於93年訂定了「性別平等教育法」、94年依據此法亦訂定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其中都有詳盡的規範,學校教育方面,同時亦明訂每學年必須有四小時的「性侵害防治課程」,在法源具備的情形下,必須回頭看看在執行過程中,哪一個環節被遺漏了?學校方面是否不夠落實?高雄市心家長協會理事長林雲蘭則表示,每次案例發生時,都可以看到大人們欠缺對事件敏感度,她舉例,當小孩遇到類似性騷擾事情而告訴大人時,大人反而說:「老師可能是喜歡你。」明顯顯示大人自己對身體界線的概念是模糊的。在場唯一的學生代表黃詩予同學參與了這次的調查訪談,她發現很多國小學生是用玩笑心態看待身體界線的,反而認為:「老師很兇,幹嘛要跟她說?」。屏東縣教育審議委員會黃俐雅委員舉了兩個案例,屏東縣有老師以要求學生幫自己按摩做為懲罰,另一個是台南縣某特殊學校一名學生長期在學校遭受性侵害,校長不但沒有啟動任何性平教育處理機制,反而責怪家長向人本申訴,會害他被記過,如此把自身考核、工作權看得比學生身家安全還重,嚴重漠視法令的校長,我們能如何呢?屏東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馬成麟委員亦表示,從這些訪談記錄及前面的例子來看,性別平等教育並沒有真正被落實,在視察各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實施過程中發現,學校雖有書面教案,但沒有落實在課堂上,老師普遍認為只要在課程中提到相關字眼,就算盡責了,當然另一個影響很大的原因是基測不考,所以學校就忽略了,馬成麟更直白的表示,在一次全國性會議中,聽聞高雄某女中老師自己私下表示,她所教到的好幾班學生當中,沒有幾個學生在國中階段上過健康教育。黃詩予同學直接回應,回想自己青少年的性教育課程,老師只是放影片帶過,反而是後來自己找書及參與社團而逐漸獲得一些身體自主的概念。

   

 

 

人本高雄分會謝禎芳主任表示,孩子愈來愈大,交友的程度愈來愈複雜,對照之下,學校提供的性別平等教育卻愈來愈薄弱,各位來賓對於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亦提出建議及呼籲。林雲蘭認為,學校應該加強資訊上的落實以及危機處理的能力,包含了處理流程是否公開。林夙慧律師表示,應該要讓孩子知道何謂「性侵害防治」,並知道發生事情後的協助管道,學生手冊上應能清楚列出,而老師們對性別平等教育及相關法源的養成最是當務之急。黃俐雅委員則表示,應該建立孩子身體自主權的觀念,遇到時,可以大聲說不,萬一遭受不幸,一定要告訴信賴的大人,即使大人不信,也要一直說到有人相信為止,也可以向113舉發,而大人應協助孩子用正確眼光看待受害遭遇,身體只是存活著的工具,人的主體在於思考能力。

  高雄市教育局代表魏屏華股長則回應以下:只要有案例,行政立場都是責無旁貸的,教育局也有考慮將通報及處理流程印製在聯絡簿及學生手冊上;這一兩年的評鑑工作,也會延伸至幼稚園,另外亦將調整提供學校評鑑的「訪視檢核表」,以真正檢核學校落實的成效;加強各校性別平等調查委員會的訓練;和中山大學唐文慧老師合作,將進入國中小宣導此議題;也會加強受害者心理復健工作的專業度。

  站在教育的立場,我們希望事件不要淪於一時喧嘩,如能藉機更真切的了解校園性侵害防治工作的漏洞與問題點,當有助於清楚教育現場的真相及更好的反省與處理。從這次的訪談結果顯示,性別教育的極度不足實在令我們憂心,看到一件件血淚交織的性騷擾或性侵害案,我們要呼籲學校、家庭及學生都應做更多的努力。我們共同的訴求:         

一、 性別平等教育未落實,教育主管單位應積極提出改善計畫。 

二、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定期對學校做性侵害防治的評鑑。

三、 提昇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的知識,例如在教師手冊中加入相關資訊或製作答

     客問釋疑。

四、營造友善校園環境,增進師生關係,讓學生親近老師樂於求助。

五、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提供孩子正確的知識,加強對身體自主權的認識,當

    遇到不舒服或不喜歡的事情發生時,能夠有主體性的勇於說不。

六、教育部應設性侵害學生之教師通報系統,一律解聘永不錄用,並調整教評會

   組織結構,以杜絕師師相護之現象一再發生。

七、凡涉及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主管單位應立即介入調查,追究相關責任。

  高雄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婦女新知協會分別提供「如何面對兒童性騷擾手冊」及「性騷擾防治教戰手冊」,協助家長有正確的認知及因應之道,需要者可電洽:高雄人本07-3856350

婦女新知協會:55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