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桃園縣觀音鄉新坡國小學生的家長,於四月二十六日,六年級游士賢老師因為班上劉姓同學告知老師我的小孩偷了4/24園遊會的班費,竟然尚未查明,就斷定我小孩是小偷,叫同學搜我小孩的口袋還將早上買早餐剩下的五元拿走,說是要補我小孩偷班費的金額,甚至還說假若我小孩不承認偷錢的話就要帶他去警察局,侮辱學生人格,枉為人師,小孩打電話來告知發生的事情後,當下覺得很氣憤遂打電話到學校給訓導主任,將事情原由說明後主任說她會處理。
沒多久游姓老師打電話來給我,說是為了我小孩偷班費的事,
我問「游姓老師是否確定我小孩有偷班費?」
老師回了我一句「我不能說」當下真讓我傻了眼心想莫非自己小孩真的有做這事,後來再追問老師「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沒有什麼好不能說的。」
老師又回了我同樣的一句話「我不能說,我一整天都盯著他」我頓時覺很生氣心想既然你盯著我小孩一整天應該知道我小孩有沒有偷班費,我又再追問一次,老師最後說了一句「他沒有偷」
我說「既然我小孩沒偷為什麼要搜他身還沒收5元。」
老師說「因為有同學懷疑他偷」,這下我真的生氣了,我小孩園遊會用的60元是姑婆給他的午餐錢,老師就因看到我小孩有買東西再加上班上劉姓同學的誣賴就說我小孩偷班費,明明老師自己都說了一整天都盯著我小孩怎還會說我小孩偷班費?這不是擺明是故意誣賴我小孩的嗎?我覺得我小孩既然沒偷也不是犯人為什麼還要這樣傷害小孩,竟然說拿這件事來教育他班上學生,我小孩的姑婆也很難過就因拿了60元給我小孩而害我小孩被誣賴,因此打電話給游姓老師,據說老師回答的版本和回答我的版本不一樣,後來主任也回電給我,主任說老師回答她說已向班上同學證明我小孩沒有偷班費且沒收的5元也已歸還,我告知主任游姓老師並沒如此做且游姓老師對主任說他是用反向教育,試問..我小孩又沒做那件事為什麼要誣賴我小孩來教育他們班的學生??而這名老師已經不是第一次對我小孩做如此不當的處理事情的方式,從5年級就對我小孩有類似暴力的舉動,當時我也都忍了下來,到了現在還一直如此,當真認為我是弱勢的單親媽媽就好欺負嗎?校方處理的態度一直都是搓湯圓式,也怕校方名譽會受損,如今我已忍無可忍了,今天早上還叫我小孩打電話跟我說,他昨天的行為是要讓我小孩學會堅定...聽了真的是很傻眼.....孩子在學校並沒有得到完善的照顧,甚至被誣賴,這種管教行為已超乎不當,也造成我的小孩名譽及心理受損